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家伟 徐向田)4月12日10时47分,山东莒南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一男子声称要在莒南县政务大厅楼上跳楼。
接到报警后,见警情危急,城西派出所民警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了发现有一男子站在政务大厅南楼楼顶,见此,出警人员在密切关注该男子并妥善做好各种应急准备措施的同时,及时将现场情况汇向报指挥中心;随后,指挥中心迅速给消防大队下达指令前去处置。在此期间,民警一直在和楼顶人员保持对话,并了解到该男子之所以要跳楼系因为县某置业公司欠其工薪讨要无果,想以此极端方式迫使对方给付薪酬。了解到事情缘由后,民警对其讲政策讲道理,劝说其保持冷静,不要轻生,有什么问题可以帮助其协调解决,但该男子不听劝说,一直不肯下楼,后民警又帮其联系相关置业公司,直到该置业负责人到达现场并承诺帮助其解决施工费问题后,该男子情绪才有所缓和,最终被劝说下楼。至此,该男子在政务大厅楼顶时间长达五十分钟。
经了解,该男子名叫唐某,男,汉族,1985年4月1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此前唐某曾在莒南某置业公司施工但因该置业公司与工程承包方存在资金问题,致使唐某的工程款而一直被拖欠。于是唐某便以跳楼为要挟,达到为其解决施工费的问题。因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4月13日,莒南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山东莒南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