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国忠 温晓燕)为进一步强化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涉爆安全事故的发生。9月24日,山东招远市公安局蚕庄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涉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中,民警每到一家涉爆单位,首先查看爆破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涉爆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尤其是储存库的“双人双锁”及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采取查台帐、清点炸药、雷管等方式,做到储物相符、储存库合格;同时对单位内的“四防”情况进行检查,查看监控设备及报警装置是否正常运行;还从检查涉爆单位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工作台帐入手,进一步规范民爆物品登记、储存、使用、清退等各个流向环节,防止发生私存、私藏民爆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各类涉爆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民警敦促涉爆单位负责人,一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坚决杜绝涉爆案事件发生,避免发生外来务工人员脱管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涉爆单位3家,当场整改隐患2处。
通过检查,进一步完善了涉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了民用爆炸物品“不流失、不丢失、不被盗”,为辖区和谐稳定奠定基础。(山东招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