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魏雪景)为进一步消除监管死角,加大住宅楼及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有效遏制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8月23日上午,山东日照五莲县公安消防大队成立两个检查组,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对辖区各楼层内的管道井进行专项检查。
“建筑物内常设有各种管道,如电梯井、电缆井、水井、暖气井、排烟井、垃圾井等,贯穿各楼层,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烟会随着管道井迅速向上蔓延,难以控制,造成群体性恐慌,非常危险”,每到一处,检查人员都会向物业管理人员耐心讲解道。
检查过程中,各组重点检查了楼层之间竖向管道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查看了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是否独立设置;井内是否敷设有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电梯井内是否敷设有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是否设置有其他开口,井壁的耐火极限是否低于一小时,井壁上的检查门是否低于丙级防火门。
此外,各组重点检查了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在每层楼板处、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电气层门的耐火极限是否低于一小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通过细致严密的检查,行动首日已发现存在隐患20余条,下一步,五莲消防大队将深入开展排查。(日照市五莲县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