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国忠 彭守东)7月19日王某飞报警称被非法拘禁并遭殴打受伤。山东招远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根据案情,并结合受害人提供嫌疑人威胁的电话录音,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很快锁定两名嫌疑人。经大量工作,民警于7月25日10时20分,在市区初山路建设银行门口、西吕家水泵厂家属楼抓获杨某广(男,26岁,金岭镇人)、王某辉(男,29岁,大秦家镇人)。
经查,受害人王某飞与嫌疑人王某辉本是同村一起玩耍的朋友,由于手头紧,前几日,王某飞向嫌疑人王某辉借2400元并写了借条,没想刚过几天,王某辉便带着另一嫌疑人杨某光前来催还,由于王某飞没钱偿还,两名嫌疑人看见其有一辆猎豹汽车,便动了恻隐之心,想以此车来抵换借款。由于该车是抵押贷款买的,王某飞正愁没钱还贷款,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的结束,没过两天,贷款公司通过车装GPS定位找到了王某飞,并按照合约将车开走,感觉被骗的嫌疑人王某辉怒气难平,先是通过电话威胁王某飞按照该车价格5.5万元赔偿自己,否则后果很严重。王某飞对电话进行了录音,一直声称自己没钱,被骂了几分钟后,王某辉最后说:“最低给你按照3万元,不给我3万元就有你好看。”次日,嫌疑人王某辉和杨某广将受害人带到金岭镇原疃村的山上进行殴打并非法拘禁。
两名嫌疑对王某飞进行非法拘禁并进行殴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该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山东招远市公安局巡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