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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公安:紧扣规范执法 聚力法治建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崔秋芬 赵琳)随着执法规范化的推进,群众不仅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个人诉求,也可以借助新闻媒体、网络等手段监督公安执法进程、评价公安执法工作。公众参与度的提高,有效保障了执法的公平正义,也给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山东宁津县公安局树立以最大化公平正义为执法标准,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为执法目标的理念,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聘请法律顾问担当“智囊团”
 
  “这个案件还要再收集一些客观证据,让当事人心服口服。”5月17日,在查看一起盗窃案件卷宗后,宁津县路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治才向办案民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作为该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冯治才律师定期参与执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和参谋助手作用,为公安决策、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持。
 
  今年以来,宁津县公安局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本单位及社会法学人士为法律顾问,提高执法水平。不仅如此,法律顾问还是民警办案的“监督者”,是公安工作实现自我完善的重要渠道,可以帮助公安系统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诉求。
 
  在执法责任方面,宁津县公安局层级审核、顾问辅助、强化责任、履职保障多管齐下,对执法不规范零容忍。同时,宁津县公安局严格执行案件层级审核制度。从案件主办民警、到办案单位负责人,再到法制部门审核民警、分管局领导,互相监督,层层负起责任,人人都有压力,建立起全警执法风险共担的执法责任体系。
 
  谁办案谁负责,严把案件质量“生命线”
 
  “法制大队对上周处理的几起重大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情况通报如下,大家可以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讨论。”5月18日,宁津县公安局照例召开集体议案会议,各办案民警、法制大队民警坐到一起,对近期侦办的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进行讨论。
 
  宁津公安实行重大案件集体议案制度,议案时,由办案人员介绍案情、通报案件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然后由参加议案人员逐一发表各自的观点,议案结论原则上当场作出,情况特殊的,次日作出决定。对案件调查不彻底,特别是证据上存在暇疵,导致当场无法作出决定的案件,责令办案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继续查证,确保公平、公正处理每起案件,保证执法质量。
 
  同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跟踪追究过错办法,实现案件责任化管理。在执法责任方面,宁津县公安局层级审核、顾问辅助、强化责任、履职保障多管齐下,对执法不规范零容忍。
 
  在执法管理方面,宁津公安软件与硬件同步强化,着力健全完善案管中心、执法管理室等硬件设施及警情分流、警情卷建立、制度建设、台账登记等软件设施。目前,宁津县公安局已实现受立案运行与监督流程、执法办案与110指挥数据、案管中心与内部办案部门及外部机关单位的有机衔接。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我们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的是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宁津县公安局局长夏玉坤说。
 
  举办“公安大讲堂”,加强执法主体保障
 
  每月一期的“公安大讲堂”是宁津县公安局保持多年的传统。在5月5日举办的大讲堂上,该局将实战与理论经验丰富的“老警”们请上讲台,向新警们传授工作经验,让大家尽快熟悉公安业务、领会工作方法。
 
  宁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推陈出新,在“公安大讲堂”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将大比武、大竞赛引入日常工作中,新老民警互相支招,不同警种分享经验,让民警交流中强化素质、提升能力。
 
  同时,宁津公安加大资金投入,规范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一线单位执法取证装备,确保“出警必带、处警必用、资料必存、专人保管”。开展询问、讯问等工作时全程录像,确保执法过程都有影像资料可循,将执法不规范逼入死角。(宁津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