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为扎实推进“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全面开展,山东济宁市公安机关突出“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纳入重点”三项措施,目前全市6219个行政村已招聘警务助理2530人,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警务助理提供线索侦破刑事案件10起,提供线索查处行政案件11起,调解矛盾纠纷504起。今年1月至3月份,济宁农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7.1%。
济宁市公安局按照“人员本土化、工作专业化、管理规范化、保障标准化、运行多元化”的思路招聘警务助理,统一配备服装、装备,配发“村警通”手机,安装济宁市公安局“一村一警务助理”信息系统APP软件;制定完善工作职责、规范管理、考核奖惩等系列规章制度。全市公安机关选择基层条件较好的乡镇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全市多点开花,兖州堡子、泗水华村、金乡马庙、梁山小安山等试点乡镇取得良好成效。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具体实施中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推进。任城分局明确警务助理必须从村干部中选拔,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从源头上杜绝用工纠纷,按照2000人以下村庄1名、2000人以上村庄2名标准配备警务;金乡县公安局结合“天网工程”建设,在职责范围内增加视频值守职能,最大限度发挥警务助理工作效能;汶上县公安局在“一村一警务助理”基础上,提出“一企一警务助理”,实现社会面管控全覆盖。
济宁市公安局将“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作为全市公安重点工作,制定计划配档表、任务书,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每月下发情况通报,纳入考核评比工作。(济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