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史为群)为深入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实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在政治思想合格、 执行纪律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做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近日,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在全局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 树形象”活动,要求分局全体党员,不论是民警、工勤或警务辅助人员,在着制式警服时和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佩戴党徽,提倡党员在日常生活中也要自觉佩戴党徽。并对佩带党徽的方法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一是佩带党徽时,衣着要整洁,要体现积极向上的形象;二是党徽应佩带在外衣左上胸正中醒目位置,着制式警服时,统一佩戴在警号上方正中间;三是党徽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徽置于其它徽章之上。四是要求全体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要及时更换。如遇丢失或损坏,由所在党支部核实后及时予以补发。
该活动旨在警示全体党员“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促进全局广大党员在推动公安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责任意识、表率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党风和作风建设,自觉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为使佩带党徽能够常态化、经常化,形成一种习惯和自觉行为,寒亭分局还采取强化措施,要求警务督察部门严格督察,对不按要求佩戴党徽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和纠正。(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