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做好2027-2031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金国带领法制工作委员会、城建环资工作室有关负责同志,赴崂山区开展修改《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立法调研。市司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太清游览区管理服务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情况介绍,与会人员围绕修改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制度等进行深入交流。
调研组指出,条例于2016年制定、2018年修正,对加强崂山风景区保护管理,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做好条例实施情况的梳理总结,围绕立法与新批复规划的衔接、保护与利用、严格管控与民生保障等核心问题进一步研究。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前期论证,为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桂芹参加调研。(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