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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槐荫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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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14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熊高翔,副主任朱庆胜、齐敏、肖波、尹强、刘莹莹,各位委员出席会议,朱庆胜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监委主任刘磊,区政府副区长李君,区法院院长李元宏,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海龙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槐荫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槐荫区“八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济南市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济南市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提请任命济南市槐荫区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区财政局、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

   会议指出,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把项目入库关口,压实管理责任,抓好债券资金调度与绩效管理,动态监测债务风险,持续规范债务管理,守牢风险底线。区政府及司法部门要扎实推动“八五”普法成果巩固深化,围绕电信诈骗、劳动权益、营商环境等领域做好以案释法,丰富普法形式,持续巩固普法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上来,确保换届选举正确方向。要严格依法办事,依规做好换届各环节工作,保障换届选举规范有序推进。要严明换届纪律,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全程监督,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