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家傲男)9月26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表决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通过的《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和新修订的《山东省专利条例》的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作了介绍。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于2013年进行修订、2015年作出修正后,本次是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后的又一次与时俱进的修改。“我们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彰显山东特色,坚持为代表修法、开门立法等原则,突出了对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强化了对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健全了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介绍。
“《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属于填补法律和行政法规空白而进行的创制性立法,也是全国第一部关于特殊教育的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表示,条例在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强化职业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及加大财政投入等方面作出规定,体现了我省对特殊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特殊需要儿童、青少年的关爱。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国家专利法等上位法的修改,《山东省专利条例》亟需修订完善。“近年来,专利工作的新情况和新形势不断出现,我省在专利工作中也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需要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表示,条例一方面突出专利创造的质量导向,通过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等方式,推动重点产业、关键领域专利的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率运用;另一方面畅通专利产业化实践路径,支持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鼓励“先使用后付费”等灵活模式,同时进一步细化了专利行政裁决流程,为创新成果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部分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多家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