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鑫 王家琪)水是支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对于泉城来说,怎么强调水的重要性都不过分。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职能定位,加快水生态保护立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修改《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系列法规,破解水生态保护难题,硬核守护泉城的“根”和“魂”。
聚焦泉水这一独特资源,修订后的《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明确划定泉水直接补给区、重点渗漏带以及泉水补给区和汇集出露区内的山体、河流水系的生态控制线。在泉水直接补给区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倾倒、堆放、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同时,对七十二名泉泉池周围二十米以内的新建、扩建项目进行严格限制。法规施行以来,对南部山区571平方公里区域的生态水系进行了综合治理,实现多水源联合调度和多点生态补源,累计维护整治100余处名泉,使名泉焕发新生机。趵突泉泉群自2003年复涌至今,已持续喷涌22年,创下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最长喷涌记录。
河道是水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的重要通道,在涵养水源、保护泉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从河道规划、建设、治理到日常管护,全流程规范管理,明确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违规搭建、排放污水等行为。推行河道管理河长制,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法规实施以来,兴济河、全福河等城区河道再现“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水生态景观,有效提升周边人居环境。小清河济南段的水质也得到明显改善,从劣五类水体提升到了地表水Ⅱ类、Ⅲ类标准。济西湿地、白云湖湿地等湿地的建成,也为众多野生动植物提供了栖息地,促进了水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
济南市地处黄河下游,水资源禀赋先天不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客水依赖程度高,黄河水作为济南市重要的水源之一,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出台《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重点围绕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水资源承载预警等制度机制,突出现代水网建设,强化水资源调配能力,完善重点领域节水和集约配置水资源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法规实施以来,通过调引黄河长江客水,连通市区南部多座水库,补给城区季节性河道,形成覆盖重点泉域强渗漏带的生态水网,由过去的单源单点变为多源、多点的精准补源,有效补给地下水,助力趵突泉泉群持续喷涌。
此外,作为济南市水生态立法的基础,《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还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全流程进行规范,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取水许可管理等制度。加强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节约用水,对于高耗水产业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实行开源与节流并举,优化配置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科学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同时,强化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水源涵养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采取多项措施,防止水质污染,改善水生态环境……通过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进一步优化济南市水资源配置,既保障了城市供水安全,又为泉水补给和生态补水提供了稳定水源。
水生态保护系列法规的实施,不仅使济南的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还有效促进了城市形象提升,带动了旅游相关产业蓬勃发展。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正以法治力量守护泉城水生态之举,向社会传递“法治护航生态”的治理理念,使泉城成为生态保护与法治建设协同发展的典范。(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