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4月8日至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斌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潍,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峰,副主任韩幸福;副市长陈端梅;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田元君陪同有关活动。
检查组先后到昌乐县、潍城区、坊子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地检查师资建设、教学设施、校园安全等情况,并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及潍城区、坊子区政府的情况汇报,与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学校负责人、一线教师交流意见建议,系统了解我市实施义务教育“一法一条例”情况。
检查组指出,潍坊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积极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性文件,采取系列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全市义务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加快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体系。要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工作主体责任,从规划、师资、供给、投入着手,依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和“大思政课”建设工程,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育人质量。(山东省潍坊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