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朱亮)“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是实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前提。对此单位为职工搭建了议事平台,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在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决策实施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扬民主,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从源头上消除了不和谐因素。”山东省济宁市阳城煤矿人事科姚辉旭科长介绍道。
近年来,作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济宁市阳城煤矿高度重视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严格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先后由职工代表大会研究通过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等制度,凡涉及企业的重大问题都坚持向职代会报告,搭建职工议事平台。
“考虑到我们单位离家比较远的实际情况,我们单位女职工的产假定为1年,就这一条招我很多朋友羡慕呢。现在孩子马上一岁了,我再来上班也安心不少”该企业劳动人事科职工吕华,提及单位休假制度时,不由的夸赞道。”
该企业注重广纳职工意见建议,并积极开展平等协商,将职工意见充实到集体合同中,同时针对工资薪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劳动保护分别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增强职工归属感。(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