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于国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月7日,集安市人民法院举行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仪式。分别由党组书记、院长邓文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要求党组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院行为规范》及“三个规定”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庭室负责人对本庭室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庭室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干警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此项活动,是集安法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体现,丰富了廉政文化建设内容,筑牢了拒腐防变墙,真正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从而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廉洁执法的新形象。(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