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天桥法院审执联动高效化解一起债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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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淄川法院民二庭柔性调处高效化解涉农土地租赁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新颖 何依灏)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法院民二庭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理念,成功柔性化解一起涉农土地租赁合同邻里纠纷。法官通过情理法深度融合和多轮耐心疏导,精准厘清双方过错、平衡各方利益,彻底化解邻里积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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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告为开展养鱼经营,向被告租赁涉案土地,并全额支付一年租金。租赁期间,原告在未征得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场地内大量树木,此举引发被告强烈不满,双方邻里关系迅速破裂、矛盾骤然激化。随后原告长期未进场开展养殖作业,场地处于闲置状态。被告因缺乏法律知识,误认为原告已放弃场地使用权,遂在租赁期内私自重新栽种树苗,拒绝原告继续进场经营,双方合作彻底中断。此后双方就剩余租赁费退还、场地平整损失赔偿等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认为被告擅自占用租赁土地、阻碍其正常经营,理应退还剩余租金、赔偿自身前期场地投入损失;被告则认为纠纷由原告擅自伐树引发,自身无需承担责任。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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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精准研判案件症结,认为该案属于典型的基层邻里涉农纠纷,双方对立情绪浓厚、过错交织,不宜简单机械裁判。若强行判决继续履行合同,需铲除已栽种苗木,会产生大量人工、苗木损耗,进一步扩大双方经济损失。且仅凭一纸判决划分责任,仅能实现程序结案,无法消融双方心结,极易埋下次生纠纷隐患。

为从根源平息争议、最大限度减少双方损失,承办法官立足案件实际与邻里乡情,运用多元调解方式,全面梳理土地租赁全过程,逐一厘清双方过错与责任边界。调解中,法官双向释法明理、精准平衡权责,明确指出原告擅自伐树、违规使用场地是纠纷引发的首要过错;又耐心向被告普及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释明租赁期内场地使用权归属,厘清其私自种树、收回场地的违约行为。同时立足邻里乡情,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细致核算双方实际损失与履约过错,通过沟通磨合分歧,平衡双方利益。经过多轮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自愿解除案涉土地租赁合同,由被告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并赔付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且当庭足额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所有争议一次性了结。

此次纠纷圆满化解,既无需铲除现有苗木、避免了损失扩大,又彻底厘清权责、消融邻里隔阂,一次性了结全部争议,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互利共赢。下一步,淄川法院将继续深耕基层诉源治理,坚持调判结合、柔性解纷,以有温度的司法守护乡村和谐稳定。

作者:山东省淄博市淄川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