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烟台高新区法院召开2026年上半年审判执行态势分析研判会商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省莘县司法局:跨域解纷一站通,省际治理新“枫”景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跨域解纷一站通,省际治理新“枫”景
    ——山东省莘县司法局观城司法所与莘县人民法院古云法庭“庭所共建”铺就基层善治新路径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山东省莘县观城镇地处山东、河南两省四县交界,跨省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化解困难。山东省莘县司法局观城司法所与莘县人民法院古云法庭探索“庭所共建”联动联调机制,立足省际边界治理需求,将司法所扎根一线的乡土优势与法庭跨镇管辖的专业权威相结合,走出了一条“跨域联动、诉前调解、边界善治”的基层治理新路径。
    一、背景:省际边界治理“三重难题”
 
    群众跨省生产生活频繁,土地宅基、劳务经济等纠纷易发多发,且因跨省管辖权、政策标准差异,化解难度大。省际边界矛盾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管辖权归属模糊,群众不知道“该找哪个省的法院”;二是有权调处的机构在县级层面,下沉不够,无法即时就地化解;三是跨省政策标准不一致,损害赔偿、土地权属等认定标准存在省际差异。这些因素叠加,导致边界纠纷极易从“小摩擦”升级为“大矛盾”。
    二、直面痛点:传统解纷模式“三重困境”
 
    (一)调解公信力不足。 群众认为调解靠“人情面子”,涉及经济利益、合同纠纷时“不专业、不权威”,担心结果“说了不算”。
 
    (二)调解执行力缺失。人民调解协议属民事合同性质,一方反悔仍需诉讼解决,群众担心“白耽误时间”。
 
    (三)调解对接不畅通。司法所管调解、法庭管审判,互不衔接。调解不成到法院需重新立案,群众觉得“不如直接去法院省事”。
 
    上述“三重困境”直接导致辖区每年70%以上的民事纠纷直接涌入诉讼程序,造成“诉讼爆炸”与司法资源紧张的双重压力,基层治理面临严峻挑战。
    三、破题之策:“庭所共建”打通解纷“最后一公里”
 
    (一)搭建平台,无缝衔接。法庭立案前“能调尽调”,委托司法所诉前调解;司法所扎根基层,排查纠纷优先调解。设立“息讼”庭所共建站,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今年以来,累计诉前委托调解24件,召开联席会议13次。
 
    (二)力量联动,优势互补。组建由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村级调解员等 组成的多元解纷队伍。法官讲法、调解员讲情、法律顾问讲理“三管齐下”。今年以来,累计调解成功20件,成功率83.3%。
 
    (三)司法确认,定纷止争。 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开辟绿色通道,调解协议获强制执行力。累计完成司法确认20件。
 
    “庭所共建”机制运行以来,累计受理诉前调解案件78件,调解成功70件,成功率89.7%,将大量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立案之前,让“抓前端、治未病”从理念变为现实。
    四、治理成效:从“诉讼增量”到“源头减量”
 
    (一)群众解纷成本降低。 零成本、速度快,不出镇解决问题。2026年6月,观城镇育才中学学生冲突致伤纠纷,司法所联合法庭、法律顾问两天促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这一案例正是‘庭所共建’机制的典型缩影:法庭专业释法解决‘管得了但够不着’的问题,司法所联合调解解决‘够得着但不专业’的问题,各展所长、协同发力。
 
    (二)司法资源有效节约。大量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得到化解,有效降低了成讼风险。2026年6月,王沟村务工摔伤纠纷,法庭未直接立案,联合司法所将调解现场搬到村委会,经证据勘验、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旁听群众受教育,“化解一起、教育一片”。这是“庭所共建”推动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法庭主动下沉、司法所现场搭台、群众身边解纷,让“家门口的法治公开课”成为边界治理的常态。
 
    (三)社会关系有效修复。学生重归于好,家庭握手言和;务工纠纷避免“官司赢了、人情断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6年3月,河南省范县王楼乡村民务工欠薪纠纷,司法所调解员安抚情绪、梳理诉求,法官提供法律支持,阐明欠薪后果并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务工群众当天拿到4700元。通过调解双方在司法所“拉家常”式的氛围里坐下来谈,怨气在签字那一刻就消解了大半,切断了“打官司=撕破脸”的链条,给予了雇主主动履行的尊严,极大的修复了撕裂的信任,也保住了务工群众未来的“饭碗”和“人脉”。
 
    “庭所共建”推行以来,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7件,调解成功率84.4%,为群众节省诉讼费用2万余元,辖区民事诉讼案件同比下降35%。群众从“有事找法院”转向“有事先调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生态正在加速形成。
 
    五、经验启示:从“庭所共建”到“边界善治”
 
    (一)党的领导是根本。观城镇党委将“庭所共建”纳入基层治理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困难,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各方合力,确保基层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机制创新是关键。 “庭所共建”不依赖特殊资源、不增设额外编制,通过打通司法所与法庭的部门壁垒、利用法庭跨镇街管辖的既有制度安排,实现专业司法力量与基层群众工作优势互补。这一模式以最小制度成本释放最大治理效能,具有普遍复制推广价值。
 
    (三)边界治理是特色。两省四县交界的区位条件,赋予“庭所共建”独特价值:跨省纠纷就地吸附化解,群众不再为“该找哪个省”而困惑;依托莘县与河南范县、南乐县已建立的跨省域矛盾化解机制,将“县级对接”延伸至“镇级落地”,让跨省联调有了常态化的基层支点;周边河南三县群众无需奔波、无需反复确认管辖权,即可获得“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这一模式对全国省际边界地区基层治理具有普遍借鉴意义。(山东省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