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大桥所)夏收时节,麦浪飘香,正是小麦抢收的关键时期。田间生产道路畅通,是保障粮食颗粒归仓、农户丰产丰收的重要基础。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田间道路损毁引发的邻里通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大桥镇某村村民甲某、乙某、丙某三人为邻里关系。前期,甲某在田间作业过程中,擅自将村内公共生产路挖断,导致原本畅通的田间主干道彻底无法通行。时值小麦成熟收割的紧要关头,挖断的道路直接阻断了乙某、丙某两家小麦收割、运输的必经通道,大型收割设备、运输车辆无法进出田间地块,严重耽误小麦收获进度。眼看丰收在即却无法正常作业,乙某、丙某二人焦急万分,多次与甲某沟通协商道路修复事宜。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邻里矛盾持续升级。
为快速化解纠纷、保障农户夏收权益、避免矛盾激化,大桥司法所在接到调解诉求后,第一时间启动快速调解机制,指派调解员介入调处工作。调解员坚持“靠前调解、就地化解”原则,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查道路损毁现状,详细核实纠纷起因、争议焦点,耐心倾听三方当事人的诉求与想法,全面掌握纠纷全貌。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情理兼顾、依法调处的原则,向当事人普及《民法典》中与相邻通行、公共设施维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明确公共生产道路属于集体公共资源,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损毁、阻断,邻里之间应当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合理保障相邻方的生产通行权益。同时,结合夏收农时紧迫的实际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对三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解,引导三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摒弃对立情绪。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法理宣讲与情感疏导,三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问题,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甲某负责将其挖断的生产道路全面修复至原有通行状态,保障道路平整畅通,满足农机作业、车辆通行需求;乙某、丙某负责修复与甲某地块相邻的道路边坡,完善道路周边配套设施。
目前,双方已按照协议内容完成全部修复工作,田间生产道路恢复正常通行,夏收作业顺利开展。此次纠纷的快速妥善化解,既维护了农户的切身利益,又修复了邻里和睦关系。下一步,大桥司法所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乡村邻里小纠纷、民生微矛盾,做到矛盾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以优质高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护航乡村平安稳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