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评选结果,泰安法院1件案例入选。
全国法院优秀案例
高某某等虚假诉讼案
——借主张农民工工资之名,行索要被拖欠工程款之实的,构成虚假诉讼罪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其中,泰安法院2个集体、6名个人获得表彰。
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
突出贡献集体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泰安市肥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
突出贡献个人
梁丽梅 泰安中院民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张太楼 泰安中院刑三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李 冉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刘平岭 新泰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蔡晓芳 宁阳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
王丰垒 东平县人民法院彭集人民法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