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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土地承包面积存疑 人民调解实测定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大桥镇村民甲某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承包费纠纷,经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耐心调解圆满化解。甲某当场向村集体缴清拖欠的6000余元承包费,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僵持多月的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2020年1月,甲某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以每亩600余元的价格,承包村内10亩连片耕地用于山药种植,承包期限9年,承包费于每年1月26日前一次性缴清。2025年底,村委会按合同约定催收当年承包费时,甲某却说:“同样是承包的10亩地,旁边村民乙某的地步量出来比我的大,我认为我的承包地实际面积不足10亩”,因此拒绝按10亩标准缴纳费用。
 
    村委会多次组织村干部与甲某现场核对,甲某却坚持以自己步量的面积为准,不认可村委会的测量结果,双方协商陷入僵局。为避免矛盾激化,2026年1月7日,该村村干部丙某来到大桥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工作人员分别与甲某、丙某进行座谈,详细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和双方诉求。针对甲某提出的面积异议,司法所联合村委会,邀请第三方专业测绘人员,于1月8日前往承包地块开展实地勘测。经精准测量,甲某地块实际面积为10.08亩,乙某地块实际面积为10.11亩,与合同约定的10亩基本一致,甲某提出的面积不足问题并不属实。
 
    调解现场,工作人员向甲某细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同类典型案例释法明理,明确指出签订的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义务,若对面积有异议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拒绝交费并非合理方式。同时,工作人员也劝导村干部在今后的土地承包工作中,提前做好面积公示和确认工作,从源头减少纠纷隐患。
 
    经过工作人员的法理疏导和情理沟通,甲某最终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当场向村委会缴清6000余元承包费,并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村委会负责人也对甲某的履约行为表示认可,双方就后续土地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此次调解,既维护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村民的承包经营权,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为乡村和谐稳定发展注入司法行政动能。(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