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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历城区法院召开全区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学习研讨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站辉)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区人社局联合举办全区劳动争议裁审衔接联席会议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历城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曹亚萍主持。历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刘雯出席会议。区法院民一庭全体人员、区仲裁院业务骨干参加研讨会。
 
    会议总结交流了历城区裁审衔接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劳动争议处理面临的新情况,并对下一步的裁审衔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第一环节,历城区法院对审判中发现的裁审不一致的情形进行了通报,包括仲裁时效是否主动适用、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性质认定、加班费的认定标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调岗合理性的审查等问题,与会人员结合案情逐一进行了研讨。
 
    会议第二环节,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即将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并就新司法解释中涉及的核心条款的理解与适用,重点围绕用工主体责任穿透、关联企业混同用工劳动关系认定、二倍工资计算、劳动合同续订及次数累计、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调整可能引发的劳动争议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案例比对和法律要旨梳理,与会人员对劳动争议案件中多个争点、难点问题的裁审标准达成了共识,为下一步劳动争议案件的高质量办理奠定了基础。
 
    此次研讨会为促进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注入了新动力。历城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作,针对问题精准发力,有效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