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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成立全省首家公租房“无讼调解工作室”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淦)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联合市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市北区海伦路街道办事处、第三方调解组织“青岛颐和法律调解服务中心”,共同举行全省首家公共租赁性住房“无讼调解工作室”和公共租赁性住房“无讼示范性楼座”揭牌仪式。
  
  无讼调解工作室邀请人民调解员、律师、社区工作者入驻,法院为工作室提供法律指导,帮助双方预判风险,推进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实现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此举标志着市北区保障性住房社会治理进入“多元共治、法理共情”新阶段,真正让公租房成为群众的“公平房”“暖心房”。
  
  现场还就一起公租房纠纷进行了联合调处“这份调解协议帮我保住了家……”69岁的低保户薛先生和老伴儿搀扶着站起来,向调解员表达谢意。原来,薛先生一家因家庭变故导致公租房资质失效,按照政策,需要补齐按市场化标准征收的租金。调解团队综合考量其家庭状况、医疗支出等特殊情形,量身定制租金调整+缓缴的解决方案,让政策刚性中融入法治温度。
  
  近年来,市北区人民法院持续密切府院联动,不断增强与房产管理部门的沟通,立审执协调推进住建领域纠纷调处。2023年指导市北区房产管理中心成立调解工作室,对市北区公租房涉及的租赁纠纷进行联合调处;2024年指导市南区房产管理中心成立跨行政区域的调解工作室,对市南区在市北区金华路46号、湖清路22号的1900余户公租房涉及的租赁纠纷进行多元化解。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纠纷源头预防,推行“公租无讼”的理念,此次进一步将调解工作室升级为“无讼工作室”,促推“无讼社区”全面创建。
  
  加强纠纷源头治理。指导市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涉公租房的120余起纠纷开展调解,通过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解50余起纠纷,减少同类纠纷成讼数量60%;诉讼阶段,通过先行调解结案40余件,调解率达到50%以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涉公租房类案件存在的问题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出要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宣传,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邀请社区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以及民间调解组织加入,共同推动多元解纷的形式多样化,构建“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汇聚多元调解合力。定期与房产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公租房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前研判、制定措施。以“府院联动、多元化解”为目标,通过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解决公租房日常管理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指导有关部门增强纠纷调处化解能力。
  
  下一步,市北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以“租有法依,居无讼扰”的党建普法品牌为指引,继续加大与房产管理部门、公租房所在街道办事处配合,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共同推动“无讼社区”建设,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