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促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3月21日,山东省日照市经开区法院奎山法庭组织召开321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会,日照经开区法院、奎山街道党工委分管负责同志,奎山法庭、综治中心、司法所负责同志,各管区书记、指导法官参加会议,共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共书社会治理大文章。
会上,奎山法庭通报了奎山街道第一季度321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运行情况,并详细介绍了法院矛盾纠纷先行调解工作流程。与会人员分别围绕当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和经验做法进行了分享交流,对如何在奎山街道进一步深化321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出意见建议,并就下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双向推送、共同化解工作形成共识。
2024年以来,奎山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优势,按照“简易矛盾村级调、复杂矛盾管区处、重大矛盾街道解”的原则,持续推进321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细化落实,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治理,有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24年度民商事收案同比下降5.08%,2025年至今民商事收案下降11.50% 。
“枫”起山海,幸“奎”有你。下一步,奎山法庭将立足审执工作实际,以321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依托,深入推进法官下沉管区,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促进矛盾纠纷从“化讼止争”的事后应对向“少诉无讼”的前端治理转变,努力诠释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价值,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山东省日照市经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