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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法院:法润岱下“汶阳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殷悦)“自古文明膏腴地,齐鲁必争汶阳田”,大汶河自东向西潺潺流过,浇灌出岸边肥沃的平原,这片沃野就是闻名于世的“汶阳田”。如今,在这片孕育了千年农耕文明的土地上,一幅司法护航农耕生产的画卷正徐徐展开。泰安两级法院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守护着“汶阳田”上的丰收希望,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案件妥办 纠纷快解不误农时
 
  汶水之南,宁阳县堡头村以西,是大汶口文化最早的遗址地,从这里出土的123座新石器时代墓葬,展示了汶河两岸远古时代繁荣祥和的景象。
 
  而今,阳春三月,正是春耕好时节,农户正驾驶着施肥播种一体机,在田间来回穿梭。宁阳县人民法院华丰法庭的法官们也在忙碌,村委大院里,一张方桌,两边板凳,国徽高高挂起,巡回审判法庭的庭审正在进行。
 
  “你们是前后邻居,邻里关系一直不错,你装上棚顶,虽然是在自家装的,但确实影响了邻居的采光,低头不见抬头见,各退一步双方损失都小。”
 
  一起相邻权纠纷,让多年的睦邻闹上法庭,开庭时间正逢春耕农时,华丰法庭的法官与村委联系,把法庭“搬进了”村委大院。开完庭后,当事人刘某感慨道:“没想到法官还能把法庭开到村里,不耽误我们春耕,为我们考虑得太全面了!”
 
  依托“枣解纷、润心甜”特色办案团队,宁阳法院将庭审搬进农家院落、田间地头,春耕以来,安排巡回审判15次,当场化解纠纷12件。
 
  春日贵如金,涉农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快”字。宁阳法院立案庭法官戴风玲向我们介绍涉农纠纷立案、审判的“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加强与镇村“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工作衔接,“田间事田间判”,减少诉讼过程给群众造成的“负累”。
 
  宁阳法院速裁法官孟建在处理涉农案件方面颇有心得:“我们在审理一起村委会与10余户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正逢春小麦播种,错过这一年土地就荒废了,我让双方当事人先搁置争议,当季按照原合同履行完,待判决结果明确后从秋季执行,案件的处理效果很好。”
 
  大汶河以北,肥城法院的法官们也在“汶阳田”间忙碌着,2024年以来,150余名法院干警下沉全市640个村(社区),打造“一村一法官”机制,努力打造“事了人和,少诉无讼”村居。
 
  工作开展以来,驻村法院通过发放便民联系公示牌,建立工作微信群,深入走访等方式,加强与镇村联系,成为农耕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强力助推器”。
 
  送法入田 春风化雨温暖人心
 
  “买到了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子,怎么保存证据?”
 
  “法院怎样为农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这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法律服务?”
 
  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岳洋农作物专业合作社里,听说法官来了,村民们纷纷赶来,一堂以“司法护春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课正在进行。
 
  岱岳区法院的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涉农典型案例,为村民、农业合作社成员普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知识,讲解土地耕种过程中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引导村民自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0年1月,山东岱岳汶阳田农作系统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了让这片具有源远流长耕作文明史的土地焕发新的生机,泰安市积极推进汶阳田“泰山粮仓”建设工作,建起了大汶口考古遗址公园,聚力将“汶阳田”打造为一张响亮的农业品牌。泰安法院靠前作为,积极将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
 
  “眼下正是春耕的关键时期,法官们送来的普法‘套餐’对我们来说真的很及时。农业机械化生产程度越来越高,但随之而来一些新的法律问题也摆在眼前,像作物育种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我们这种自主育种的农业合作社来说非常重要。”岱岳区马庄镇岳洋农作物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薛丽娜听完普法课后感慨道。
 
  2024年,岱岳区人民法院“法润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在岳洋农作物专业合作社揭牌,文明实践基地集诉讼服务、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纠纷调处等职能于一体,周边老百姓足不出户,无需翻山越岭,就能享受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文明实践基地成立以来,共处理各类涉农经济主体纠纷案件2000余件。
 
  “这里是‘法官送法到田间’”栏目,今天我们请到的是新泰法院的法官做客我们的直播间......”
 
  山东广播电视台的直播间里,新泰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王德帅和法官助理郭强正通过现场直播的方式为群众普法,推广宣传新泰法院依法服务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泰安两级法院积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努力将法律服务传递到千家万户,曾经端坐法庭手拿法槌的法官们,通过微短剧、案例讲评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答村民常见的土地经营权、外出务工赔偿、社会保险代缴等法律问题,让“普法”不再只是“一个说,一个听”的简单说教,而是春风化雨的润物无声。
 
  执剑护耕 帮扶纾困稳产惠民
 
  “砰!”法槌敲响,被告人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在新泰市人民法院宣判。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承租土地盗采风化料对外销售,造成基本农田3512平方米被毁坏,原有耕作层被严重破坏,丧失种植条件。
 
  近年来,泰安两级法院始终保持对非法占用、污染、破坏农用地等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盯住不放,守护耕地红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维护乡村的安全稳定。
 
  宁阳县人民法院开展“宁在执行·涉农耕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土地承包金、农资买卖、粮食收购、农产品质量等涉农案件进行全面筛查,强化执行措施,顺利执结案件33件,执行到位165万元。岱岳区人民法院在秋收季开展“亮剑深秋”驻点集中执行行动,驻点执行小组13名干警驻点4个乡镇,依托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居)自治组织,联动执行,集中传唤、集中调查,顺利执结了一批涉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等民生问题的案件,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
 
  “这笔钱,对我们来说是及时雨啊。”当泰安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的李法官将救助款送到村民吴大爷手中时,他握着法官的手不愿意松开。
 
  为了保证家庭困难的涉农案件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办案法官积极落实诉讼费缓减免政策,为当事人免去后顾之忧。在了解到吴大爷一家因病返贫的情况后,及时申请,落实了司法救助资金3万元,帮助其在农忙时节购置农资,解决了“燃眉之急”。
 
  “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要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这是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我们有责任将它变得更好。”李法官笑着说。
 
  在他身后,“汶阳田”的沃野里种子正在萌发,不久的将来,会有一片片麦浪,在这些“田间法官”的守护下,给这片土地带来新的希望。(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