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审判机制改革,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民事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该案的审理标志着辖区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迈入专业化的新阶段。
本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刘某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情况下,通过刷机方式翻新二手机顶盒,并更换假冒某注册商标机顶盒外壳,装入假冒某注册商标的新包装盒内对外销售,非法销售金额达百余万元;被告人林某明知赵某、刘某实施商标侵权行为,仍为其提供标签及包装盒。
上述行为严重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法院在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所起作用的情况下,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对三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宣判当日,天桥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该案是天桥法院深化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展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护航创新发展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天桥法院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机制实践,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证据衔接。建立刑事侦查、民事取证与行政调查协同规则,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题。二是完善部门联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形成“源头打击+全链治理”合力。三是优化司法服务。通过典型案例发布、企业普法讲座等形式,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