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执行过程中拍卖不动产过户时出现的问题以及提升案款管理规范化水平,全力破解“执行难”。2月26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与齐鲁公证处召开“带封过户”及“执行款公证提存”座谈会。齐鲁公证处主任冯培明、副主任张坛,长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严琳琳,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执行局局长曹立新、副局长李强等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冯培明详细介绍了“带封过户”和“执行款公证提存”业务具体操作流程、适用范围及目前取得的工作成效。与会人员共同探讨了“带封过户”新模式的可行性,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带封过户”的思路与举措。
严琳琳院长介绍了长清法院“公益清算”“执破融合”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充分肯定了“带封过户”开展以来取得的初步成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扩大“带封过户”的适用类型和适用范围,加大“带封过户”宣传力度和队伍建设,加强公证参与其他执行辅助事务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在执行调查、执行和解过程中的职能作用。
下一步,长清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深入探索和开展“带封过户、公证提存案款”工作,让“查封财产”更快更好变成“真金白银”,实现法院执行工作与公证职能的有机衔接,切实推动执行工作走深走实,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