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士前 王瑞璇)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通报暨发布2025年首批交叉执行追责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通报》。其中,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报送的“两级法院协同执行解决涉农案件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荆某、陈某、孙某等与王某、杨某执行实施案”成功入选2025年首批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两级法院协同执行解决涉农案件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荆某、陈某、孙某等与王某、杨某执行实施案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荆某、陈某、孙某等九人与被执行人王某、杨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青法院)判令王某、杨某归还荆某、陈某、孙某等原告案涉土地:偿还土地承包欠款近30000元。该判决生效后,王某、杨某拒不归还案涉土地,亦未偿还土地承包欠款,荆某、陈某、孙某等人向高青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恰逢播种时节,时间紧迫,执行法院高度重视,经研究商讨,形成了“先退还土地,让农民有地种,再追偿农民损失”的执行思路,执行干警先后多次赶赴案涉土地现场勘查,督促被执行人加快退地进程,并根据实际进度号召、发动相关申请执行人自发清除田地杂草,抢出时间种植庄稼。
土地退还完成后,执行法院按照既定方案,继续执行被执行人拖欠的土地承包费。被执行人王某、杨某系夫妻关系,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一直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常在张店地区活动,初步锁定了杨某在张店的住处,并发现杨某使用其妹妹身份信息注册微信和银行卡,规避执行。
为便于案件执行,高青法院将该案报请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淄博中院)协同执行。该案协同执行后,两级法院多次组织对案件进行研究,对案件执行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以及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周密的剖析,并确定了“拘传被执行人,先行释法说理督促执行,仍拒不履行再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的执行方案。2024年10月29日,在淄博中院的统一部署下,两级法院开展“亮剑2024”协同执行行动,在该行动中成功将被执行人杨某拘传到庭,并释明其规避执行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强有力的震慑下,杨某当庭表示会积极筹款、偿还土地承包欠款,并于当天缴纳案款8000元。两天后,两级法院迅速联系众多申请执行人到庭,以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邻里情谊为突破口,积极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达成执行和解并全部履行完毕,该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淄博、高青两级法院协同执行,妥善解决多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帮助近十位农民在执行案件中得到实惠,最大程度减少了损失。本案执行标的虽不大,但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敏感度较高。两级法院统一谋划,针对农民土地和承包款的返还问题,秉持“‘力度’‘尺度’‘温度’缺一不可”的执行理念,做到铁腕执行与善意执行相辅相成,促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