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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执破融合”工作培育点法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确定“执破融合”工作培育点法院的通知》,高唐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执破融合”工作培育点法院。
 
  今年以来,高唐法院探索推进“执破融合”改革,以司法资源的更优配置推进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更优配置,助力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改革以来,受理“执破融合”案件4件,占破产案件总受理数的80%,化解不良债务5376万元。
 
  建立工作机制,凝聚共治合力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谋求行政司法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发改、人社、财政等19家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妥善解决“执破融合”中资产变现处置、重整投资人招募、破产涉税协调等12个重要问题,形成行政部门主导风险防控与事务协调、司法部门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理模式。
 
  ​二是抓好协调统筹,保障改革工作高效运转。将“执破融合”工作纳入2024年重点改革项目,制定《关于开展“执破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由立案、审判、执行等6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执破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坚持制度指引,夯实执破融合运行基础。配套出台《执破融合办案简易操作指引》《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等4个规范性文件,建立执破协调会商制度、重点案件联合办理机制,7个职能部门开展联席会商3次,助力案件高效办理。
 
  整合办案资源,实现协作配合
 
  一是选优配强人员,加强办案团队建设。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组建成立“1+2+X”模式的“执破融合”案件专业审查团队,由1名经验丰富的破产法官和2名执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抽调法官助理、书记员充实团队力量,负责集中办理“执破融合”案件的甄别、审查、立案、审理工作。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团队专业水平。每月组织执行、破产办案人员联合开展学习培训和业务研讨,不断更新办案理念。依托培训活动和撰写课题论文,开展理论和实证研究6次,进一步提升执破融合工作水平。
 
  ​三是明确案源标准,扩大案件筛选范围。将债权债务关系简单、企业主要资产明确、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作为案源筛查标准,对于初审的优质案源,经征询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企业的意见后,再作出决定。今年受理的4件执转破案件,已审结2件。
 
  提升案件质效,强化法治保障
 
  一是细化工作措施,促进执源治理。通过前移破产原因识别时点、提升案件甄别主动性、简化移送手续及流程等方式,实现“应移尽移、应立尽立”。建立企业破产预警制度,筛查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企业21家,发放《破产预警告知书》9份。
 
  ​二是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天数。出台“执破融合”规定,从程序衔接、资源配置等15个方面规范工作标准,简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要求。推动破产审查端口前移,强化审理、执行常态化信息共享互通,明确执破并行的特定情形,促进破产审判“能快尽快”。“执破融合”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率100%,审结最短用时60天,大幅降低了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三是丰富工作举措,提升破产效率。在破产案件办理中融入执行措施,借助执行查控系统精准查找企业财产,共享“总对总”“点对点”财产调查结果5次,实现与管理人实时互通对接。将执行程序中的财产查封、扣押、评估、鉴定、审计、处置等成果移入破产程序2次,涉及金额120万元,促进破产效率提升。(山东省聊城市高唐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