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最近,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积极引导被告人修复受损的海洋渔业资源,推动其缴纳了渔业资源修复保证金,并分两批增殖放流适宜在本地海域生存的两种鱼苗共计168万尾。这是环翠区法院以高质量生态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一个典型案例。
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离不开产业结构的绿色转型升级,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环翠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四问四帮”“进企业促发展”等系列走访服务活动,精准定位企业需求,推动经济纠纷源头预防和快速化解,助力产业“轻装上阵”、无忧发展。某环保设备公司起诉某机械公司索要138万元环保设备款及违约金,为帮助企业尽快收回货款,环翠区法院多方联系,推动两家企业消除误解、达成一致,百万货款及违约金当场到账,原告省去了1.7万元诉讼费。今年以来,随着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环翠区法院已推动2146件涉企纠纷化解在诉前,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650余万元。
威海因海而生更因海而兴,维护良好海洋生态环境,对这座城市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环翠区法院探索构建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成立由1名刑事审判法官、2名行政和民事审判法官组成的环境资源审判庭,选聘具有环保专业知识或从业背景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全面提升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能力。他们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推动采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资源,先后推动未经审批毁坏林地开挖水塘的林某按专家意见修复林地并缴纳保证金,推动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郭某等人分批次增殖放流鱼苗960余万尾,相关案例入选山东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环翠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作用,通过抓源头、治未病,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的法律意识和道德风尚。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环翠区法院的干警们走进华夏城生态景区举办“生态普法课”,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讲解典型案例、介绍生态保护知识个案的审判。环翠区法院着力深化和相关部门的联动和多维释法,与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司法协作和信息共享,结合审判实践反馈意见建议,组织行政机关观摩案件庭审,围绕海洋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开展联合宣讲,组织到再生能源企业走访交流……一系列宣传教育措施将生态文明理念广泛传播,转化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