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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诈骗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只收钱不发货?严惩!
  山东青岛市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骆某涉嫌诈骗罪一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骆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市南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骆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市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峰,市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鲲鹏,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到庭观摩庭审。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被告人骆某通过闲鱼APP向被害人李某售卖闲置羽绒服一件,交易完成后,骆某获得李某信任,双方互相添加微信好友。之后,骆某通过微信与李某联系,多次虚构可以向李某出售二手手机、电脑、奢侈品包袋、金手镯、汽车等物品,但骆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发货,随后,又以缴纳车辆检测维修费、保险费等理由骗取钱财,至2023年12月,被告人骆某共骗取李某10万余元,赃款挥霍殆尽。
  
  法院审理
  
  市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骆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骆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骆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8月1日,市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骆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令被告人骆某退赔被害人李某损失100040元。宣判后,被告人骆某表示服判。
  
  本案是一起较为常见的虚假网络购物类诈骗案件。犯罪分子通过各种平台发布网络销售货物信息,在取得信任后,犯罪分子要求添加QQ、微信等方式,进行私下转款、扫码进行交易。就像本案的被害人李某,身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涉世不深、思想单纯,一步一步被犯罪分子诱入了诈骗陷阱,积蓄、生活费被掏空,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还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学生、老人等,在进行网络购物时,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和购物平台进行交易,切勿脱离平台私下交易。若不幸遭遇诈骗,务必保留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也警醒诈骗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诈骗等不法手段骗取钱财,触碰了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下一步,市南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庭审公开,有效利用审判资源做好法治宣传,依法从严惩处诈骗犯罪,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