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登忠)近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冯屯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两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从“依法维权”到“合约授权”,不仅促进了知识产权纠纷优质高效解决,实现了合作共赢,也切实保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某某系甘肃省天水人,其投入大量精力专注于汉字新字体字形设计与开发,设计研发的以其姓名命名的书法、毛笔行书、经典行书等汉字美术作品深受市场青睐,并依法取得了上述美术作品的版权。后李某某在市场调查时发现,由山东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君享系列老基酒”在天猫电商平台名为“乐活酒类专营店”的店铺中销售,在该产品的外包装中使用的“老基酒”字体与其毛笔行书(登记号:甘作登字-2022-F-00003016)的美术作品相一致,山东某酒业有限公司使用上述涉案美术作品未取得其许可。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某将山东某酒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该院冯屯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驻庭专职知识产权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如果仅是简单地要求被告不再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老基酒”字体,将给被告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且被告对于涉案作品还有继续使用的意愿;而通过释法明理原告也已经消除抵触情绪,对涉案作品的商业价值也有了清晰认识。于是,调解员决定从保护市场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如何充分发挥作品经济价值等角度,引导当事人双方达成合作共赢、授权许可的共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山东某酒业有限公司向李某某交付涉案作品30年使用费5000元,并当庭过付。至此,一起从“依法维权”到“合约授权”的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真不知道说啥好了,本来只想通过‘告状’让对方停止侵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想到还能让我获得额外的价值,真是太感谢咱们法庭了!”李某某的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无独有偶。居某拥有第11320098号“小拜年”商标、第57224526A号“小拜年”商标、第57756369号“大拜年”商标,并将“小拜年”等商标授权给多家餐饮公司实际使用,在品牌运营过程中取得了良好效益。但居某通过公证取证时发现,聊城市东昌府区某餐饮店在两家饭店招牌上虽然显示为“居记小拜年”,但“居记”二字有红色圆形背景,文字为白色,而“小拜年”三字则没有背景,文字为红色,显然突出使用了“小拜年”商标,店内所有的宣传材料均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突出使用了“小拜年”。居某认为,聊城市东昌府区某餐饮店的行为侵害“小拜年”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过程中,该院冯屯法庭从平衡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将侵权行为转为合法授权的角度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支付原告侵权赔偿金、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00元,双方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被告可继续使用“小拜年”商标。
冯屯法庭经调研发现,近年来,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的案件层出不穷,而侵权人主观上侵权恶意并不大,且权利人也仅仅要求停止侵权,并无太大的抵触情绪或其他过分诉求。基于此,冯屯法庭注重创新思维、转变思路,积极探索从“依法维权”到“合约授权”的解纷模式,共成功化解此类纠纷案件10余起,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公约数。
近年来,该院冯屯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鲁仲连调解”工作法,用心用情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合理平衡当事人各方利益关系,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理中,始终把“双赢多赢共赢”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根本追求,在定分止争的基础上,坚持为当事人多想一层、多走一步,积极促使当事人各方达成合作协议,为知识产权的运用与转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冯屯法庭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把“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落到实处,完善知识产权审理机制,提升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激发创新驱动力,助力打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