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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法院:“法院+矛调” 绘出临清诉源治理好“枫”景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娜)学深悟透“枫桥经验”核心要义,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善治,努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山东省临清市法院两级审判机构,依照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统筹部署,全方位搭建“人民法院+矛调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汇聚诉源治理合力,助力矛调中心“审管办主责”成效明显。全市收案增幅明显低于全省平均17个百分点,诉源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得到山东高院发文推广。
 
  机制+考核:诉源治理有了“双保障”
 
  张某和丁某均为老赵庄镇某村村民。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丁某借款五万余元,向丁某出具借条一张,并约定了还款方式,经丁某多次催要,张某拒绝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丁某在其村政务公开栏中看到老赵庄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矛盾纠纷化解二维码,遂根据二维码上提示的操作方式打开微信小程序,通过小程序将案件信息登记提交。老赵庄镇矛调中心第一时间接收纠纷信息,及时与老赵庄法庭、老赵庄司法所等形成调解合力,通过耐心调解,张某与丁某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几年来,临清市人民法院积极构建“网格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架构,并建立“一码解纷”机制,一码追溯纠纷化解历程,汇集多方力量全链条、全周期化解纠纷。将万人起诉率纳入镇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标准,诉源治理在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中的分数权重由0.5%提升至3.6%。“万人起诉率”考核指标由法院作为会商部门进行打分,避免考核责任的“异化”和考核压力的“转移”。
 
  线下+线上:诉源治理实现“双驱动”
 
  戴湾镇某纺织品公司19名职工起诉该公司拖欠十余万元工资未付,康庄人民法庭受理后,联合“戴湾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启动诉前调解,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部分工资,康庄人民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为公司和职工提供法律保障,成功化解19名职工的烦“薪”事。
 
  该矛盾纠纷圆满化解的背后,是临清市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载体,汇聚各方矛盾化解力量的不懈探索和实践的硕果。审理法庭线上对接辖区16家矛调中心,86名调解人员录入平台进行调度管理。制定《临清市各镇街远程诉调对接室(远程视频法庭)建设规范化指引》,指导16个镇街高标准建成远程诉调对接室。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矛调中心将达成的调解协议在调解平台进行线上推送,法院在线受理并确认,提高解纷效率。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线下+线上”互动,2104件矛盾纠纷均实现了化解在诉前。
 
  通报+督导:诉源治理具备“双增压”
 
  同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法院系统还及时对同级党委、政府发布涉案分析报告9期、制发司法建议24份,开展专题座谈20余次,“锦囊式”精准参与社会治理。建立“万人成讼及诉前调解”微信工作群,在群内通报各镇街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情况5次,会同市委政法委到镇街矛调中心实地督导诉调对接情况16次,进一步提升矛调中心诉调对接重视度与积极性。
 
  霍某长期为李某供应轴承套圈,李某未及时偿还货款,霍某多次催要剩余货款1万余元未果后起诉至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纠纷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清晰,便将该案推送至李某所在地潘庄镇矛调中心进行调解。矛调中心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各抒己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积极寻找案件调解突破口,同时将案件实际情况及初步调解意见及时反馈给承办法官。最终,在法官指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过付全部欠款。
 
  培训+指导:扣紧诉源治理“双保险”
 
  为加强对矛调中心调解员法律素养及调解技巧培训,组织参加线上培训会议1次,线下培训2次,庭审观摩4次,专题讲座10余次,在日常业务指导中做好调解平台应用宣讲,确保调解人员“会用”“愿用”“用好”调解平台。将44名员额法官分派至16个镇街实行“一对一”挂钩联系,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员现场调解+法官远程调解”、实地参与调解等方式提供法律指导。
 
  于某与汪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琐事导致双方感情不合,于某向临清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烟店法庭受理该案后,将案件推送至于某所在地唐园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官通过远程视频设备指导调解员找准切入点,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就矛盾焦点,情法相融地疏导、安抚,引导当事人理性处理纠纷,尽量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等责任义务分配达成调解协议。(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