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邢光太)“请大家有秩序地排好队,咱们人多、五人一组,都不要着急。请放心,今天我们法院会一个不落地把大家的信息核对完毕,并按时把钱发放到位。”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玉霞满头大汗地指挥着现场工作,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法警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据悉,某种子公司分别与西王村、钱楼村、齐北村共计111户农户签订玉米种子培育回购协议。该种子公司回收玉米种子后,尾款迟迟未付,三村种子农户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当事人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分别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种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村种子农户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网络查询等各项执行措施,东昌府区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某种子公司确无履行债务能力,遂依法中止执行。后该种子公司改制,被东昌府区国资局接收。东昌府区国资局、农业局与某种业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种子公司资产与债务一并转移。该种业公司于2022年决议解散,申请执行人三村种子农户申请将某种业公司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虽然涉案标的额不大,但此案所涉民众较多。为此,东昌府区法院高度重视,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决定将三个案件合并处理,交至执行局王玉霞法官团队办理。收到该案后,团队长王玉霞立即与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取得联系,并在翻阅案卷以及不断约谈当事人的过程中将案情梳理清楚:该案所涉农户111人,调解书确定的债权本金共计31448.05元。
在寻找被执行人相关人员的过程中,原某种业公司一股东的儿子听说此事后找到该院执行法官王玉霞,向执行法官表明其母亲(种业公司股东)年龄已高,恐其母受诉累愿代母亲处理该案。王玉霞法官感念其孝心,积极促进当事人双方沟通协商。在多次做思想工作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工作和不懈努力,该案本金及其他费用共计55000元执行完毕,彻底解决了涉百余种子农户种子款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