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郭安丽)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由于原告吴女士为聋哑人,为保障其“听明白、说清楚”的权利,团队邀请了临沂市聋哑人学校手语老师到庭提供翻译支持,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克服沟通障碍,促成该案成功调解,彰显了司法良知和温情。
据了解,原告吴女士与被告张某均为再婚。婚后因被告张某长期在外打工,两人分居两地聚少离多,夫妻感情日益淡薄,并为生活琐事发生过肢体冲突。近日,吴女士向兰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兰山区法院速裁团队受理案件后,在送达过程中意外得知原告为聋哑人,存在听力障碍,无法正常沟通。面对这种特殊情况,主审法官刘洪展向团队成员明确必须想方设法保证当事人“听明白、说清楚”的各项诉讼权利。在案件后续跟进过程中,法官助理刘青鹏及时和被告及原告代理人吴女士的母亲取得联系,深入了解了案情,并邀请临沂市聋哑人学校手语老师在庭审时提供手语翻译支持。
庭审前,书记员在手语老师的协助下就庭审流程向原告吴女士进行了充分说明。刘青鹏先行调解,耐心细致地询问吴女士的真实意愿、双方的争议焦点,以及解决方案。在手语老师的翻译下,整个调解过程克服了语言交流障碍,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最终达成调解意见,自愿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虽然整个调解过程比其他类似案件延长了近两倍,但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原告吴女士通过手语老师向工作人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无声”调解,有爱无碍。近年来,兰山区法院努力让残障人士获得无差别诉讼服务体验,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有爱无碍”诉讼服务文明岗。兰山区法院将持续加强法院与残联对接,以能动履职让助残更有爱,最大限度保护残疾人权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