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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司法局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正式运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高唐县司法局在高唐法院立案大厅设立的行政复议受理窗口正式运行。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确立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功能定位,增加了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类型,并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高唐法院经与县司法局商议,就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入驻法院立案大厅达成共识并实际运行。
 
  ​行政复议受理窗口提供行政复议咨询、帮助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代收行政复议材料等服务。窗口设立后,对于法定复议前置案件,当事人直接起诉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立案登记前向当事人释明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对于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的案件,由工作人员进行释明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初审并收取行政复议材料后直接转交复议机构,无需当事人再次到复议机构递交材料,实现了起诉、复议两种救济途径“无缝”衔接,在强化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同时,充分减轻当事人诉累。
 
  ​在立案大厅增设行政复议受理窗口,是高唐法院加强府院联动的具体实践,也是高唐法院行政庭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聊城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将以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的正式运行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运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需求,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山东省聊城市高唐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