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饶胜望)为进一步提升牡丹区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和牡丹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司法局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队伍机关开展了“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2024年3月18日下午,司法局党组成员马芳、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王海婷,四级主任科员姚保民、行政执法监督股科员李志方分别深入区市场监管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列席“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活动。
区市场监管局和交通运输局对此次培训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区市场监管局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法制员40余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350余人分别参加培训。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执法部门和人员切实做到“三个不得”、“两个严禁”。市场监管局针对一线执法人员实际情况,结合政策法规股在日常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经常性问题,重点剖析和讲解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以“理论+实践+案例”的形式提高培训效果,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交通运输局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出发,对案件中现场检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执法文书制作及送达、案件调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通过对具体法条的讲解和以案说法等方式,详细解读了工作中重点、难点和易错点,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会议中,督导组与参会人员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活动,牡丹区市场监管局和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将以国发(2024)5号文件为指导,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下一步,牡丹区司法局将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为执法部门提供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