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建春)为营造辖区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月15日上午,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联合镇宣传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和商铺业主发放普法宣传读物,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讲解如何运用法律途径解决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的消费纠纷问题,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
本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手册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6人次,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