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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中院一集体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华栋)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推进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报,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100个集体、15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山东菏泽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名列其中,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菏泽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在全省名列前茅,典型案例工作取得突破,审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菏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