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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岚山区组织召开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交流座谈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孔倩倩)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学习理解新《行政复议法》,做好新法的贯彻落实,11月22日上午,岚山区召开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交流座谈会,区政府副区长、岚山公安分局局长李高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及局长,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主要修改内容,传达了省司法厅关于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座谈会上的指示要求,指出了新法实施后我区可能面临的实际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财政、人社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就落实好新法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座谈交流,各执法单位结合新法对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及下步工作打算进行了发言。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好新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要深刻理解此次修法的立法精神和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尤其是新法作出的重要修改,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切实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
 
  会议提出,要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落实。各部门要主动认领新法中和本部门相关的任务事项,各执法单位要认真梳理行政复议法与执法行为相关的新规定及被申请人的职责,确保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各项规定落地落实,推动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有序开展。
 
  会议指出,要夯实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要把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推进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认真履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明确的法定职责,树牢质量意识,把好案件核查关、法律适用关、文书质量关,确保办案质量全面过硬。
 
  会议要求,要强化培训学习,提升正确履职能力。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行政复议法的模范带头作用。要积极运用全员轮训、同堂培训等多种举措,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正确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行政复议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