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邵莹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要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知晓率,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反家暴意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11月21日,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来临之际,枣庄市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在峄城区坛山街道兴国社区开展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峄城区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司法所长和榴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活动,开展以“反家庭暴力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区领导为7个镇(街)司法所长授予峄城区“阳光家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牌匾,鼓励广大干警以此为契机,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普法宣传活动中,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榴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讲解,解答法律咨询,增强群众的法治思维,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气氛热烈。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读本、宣传资料26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5余人次。
通过本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的反家暴意识,还增强了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下一步,峄城区司法局将继续做好反家庭暴力宣传工作,为广大妇女群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以家庭和谐幸福促进社会平安稳定。(枣庄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