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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收割引发邻里纠纷 山东济宁任城法官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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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杜静 相桐)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法院唐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农机收割发生事故引发的邻里纠纷,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田间地头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化解矛盾,修复了邻里关系。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是同村村民,去年6月7日,被告李某驾驶收割机到原告王某麦田中收割小麦,在倒车过程时,不慎将车后的王某撞倒并碾压至车底,导致王某受伤住院治疗27天。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王某向唐口法庭提起诉讼,经鉴定原告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今年9月19日,唐口法庭庭长姚庆安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多年邻居,之前关系一直挺好,当天上午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对立情绪明显,分歧较大,调解工作没有实质进展。当天下午,姚庆安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赔偿意见。但庭审中,姚庆安了解到原告之所以不同意调解方案主要是因为在受伤后,被告一直未主动前去探望和支付医疗费,原告感受不到被告的歉意。而被告却说自己在原告受伤后也去医院了,当时因手头上比较紧先提出给原告3000元医疗费,原告拒绝了,说治疗完再说。双方真正的症结不是“钱”,而是“态度”。

  庭审后,姚庆安没有灰心,觉得此案如果能够调解成功,不仅能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同时也能省去判决、执行阶段的诉累,于是,他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为避免双方在法庭调解进一步激化矛盾,姚庆安和法官助理相桐主动走出法庭,与原告、被告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进行劝说调解。11月恰逢稻子收割时期,一片丰收景象,姚庆安一边与当事人交流今年的收成近况,一边用“好乡邻胜过亲,邻里间以和为贵”等儒家经典语言劝说当事人双方,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话语阐释法律关系,责任比例、赔偿费用等问题,并和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去事故现场了解情况。

  经过姚庆安的耐心调解,双方均作出让步,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李某分两次向原告王某支付8万元赔偿款,其中5万元李某第二天就送到法庭并当庭交给王某。

  事出意外非人所愿,礼让三分握手言和。判决容易,但不一定是处理纠纷的“最佳方案”,调解困难,却是能化解积怨的“最优选择”。对于此类宜调不宜判的案件,唐口法庭始终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各个阶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用心用情在当事人之间架起“连心桥”,为辖区群众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山东省济宁市任城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