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召海)近日,汶上县公证处会同县人民法院召开案件执行款提存业务推进研讨会。县法院、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县法院相关科室、县公证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到账的执行案款由于各种原因迟迟难以发放到位,造成法院积累长期未退款,不仅严重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损害司法权威,同时也为法院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通过将执行款进行公证提存并交付银行保存,可以有效解决执行款给付难的问题,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将执行款交由公证机构及相关银行保管和发放,不仅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要求以及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还可减轻法官执行事务工作量,保证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会议强调,要继续推进金融服务和司法工作相融合,深入开展案件执行款提存业务的推进与合作,不断利用各自优势,为司法便民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新途径;同时,进一步加强有关人员在提存业务方面的培训,完善法院、公证处和银行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提存资金安全。(汶上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