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明文)近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在“小案不小办”活动中,坚持刚柔并济,加强释法明理,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从而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2018年,姜某等为贾某担保,在某银行贷款10万元。后贾某贷款逾期未还,某银行遂将贾某、姜某等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贾某偿还某银行贷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由姜某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贾某、姜某等均怠于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某银行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尚丹丹依法向被执行人贾某、姜某等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贾某、姜某等均依然未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后经法院查询,姜某在市区有一套房产。为有效推进执行工作进展,法院依法查封了该房产。房屋被查封后,姜某仍未意识到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还对法院的查封措施置若罔闻,继续让装修人员进入涉案房屋施工。
面对被执行人姜某抗拒执行的法律行为,执行法官尚丹丹带领团队立即前往被查封房产处,耐心地向施工人员释明法律法规,促使施工人员退出了施工楼房;同时对姜某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但涉案房屋将会被法院拍卖、自身也将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官同志,我已将案件执行款全部交上了,现在我的房子可以解封了吧?”近日,尚丹丹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姜某主动还款的电话。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姜某意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于是主动一次性履行全部本息共计124000元。至此,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小案不小办”活动,不断拓宽执行思路,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多措并举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持续为临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