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济南济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严格按照省法院与省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诉讼服务和诉讼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有爱无碍”诉讼服务创建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暖心服务。
10月19日,济阳法院立案庭诉服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帮助两位聋哑人完成跨域立案,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关怀。
上午10时左右,两位当事人向法院诉服大厅工作人员求助。通过纸笔交流,工作人员了解到,案件当事人户籍分别为内蒙古、重庆市,无经常居住地。两年前通过某平台,当事人与张某认识,并成为朋友。两年的时间张某断断续续向当事人借款近10万元,还借用了当事人的银行卡等物品。经当事人多次索要均未归还。两位当事人近期刚到我区工作,在工作之余向我院寻求帮助。
该院在指导其准备诉讼资料的同时联系张某户籍地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启跨域立案程序。
在填写诉状时,两位当事人无法准确提供借款总数,称因手机更换过,因聋哑等情况无法调取账单。诉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人工热线与平台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充当翻译,为当事人解释如何进行账单调取,并协助其在微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最终当事人确定标的额,完成诉状填写工作。
经过网络查询、内部通讯联系、12368沟通,最终在下午2点左右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取得联系。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上为当事人进行了立案。在立案后诉服工作人员将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与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沟通,做了特殊案件备注。江津区法院同意以后与当事人使用短信进行业务通知与交流。
在下午4时左右完成立案。诉服工作人员将备注了江津区法院相应情况的纸与整理好的诉讼资料交于两位当事人,并告知在以后的诉讼过程中可以向司法局或残联申请援助。两位当事人向诉服人员表示感谢,满意而归。
在今后的诉讼服务中,济阳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开展“有爱无碍”诉讼服务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关爱和温暖。(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