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烟台市牟平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依法能动履职,努力探索符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的工作模式,打造依法护“未”新格局。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一是坚持以审为基,把握专业化发展方向,推动未成年审判融合发展。成立少年法庭,组建覆盖刑事、家事、行政审判的“三合一”少年审判专业团队。建立健全以圆桌审判、前科封存、延伸帮教等为主要内容的“前延+后伸”办案模式,提升少年审判工作水平。近两年,少年法庭累计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5件,抚养、探望、亲子、监护等民事案件660余件。
二是坚持以护为要,秉承新时代司法理念,筑牢未成年双重保护屏障。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双向保护。一方面,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对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各类刑事犯罪给予从严打击。重刑率达42.86%,超全市平均水平。一方面,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综合考量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比例达100%。
三是坚持以协为重,推行多元化联动配合,强化未成年保护综合治理。依托“法护航•益童行”司法品牌,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联合公检法司等8个部门出台文件意见,对10余名未成年任罪错行为进行源头分级干预矫治、判后回访、观护帮教。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份,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2份。同时,与区团委、山东中医药高校等部门联动,组建“萤火虫”志愿者团队、心理疏导协作团队,对有需要的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和社会观护,聚力青少年司法保护前置化。
四是坚持以教为本,延伸司法服务覆盖面,营造未成年成长更优环境。与辖区内中小学共同建立长效法治教育工作机制,选派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7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育辅导员,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及法治宣教。依托“政法干警进校园护航千堂法治课”活动,组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团队,入校开展法治宣讲14场次,有效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山东省烟台市牟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