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丛艳珍)梁山县司法局聚焦“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建设,以“三严”扎实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严把程序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握制定源头,要求起草单位对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等进行全面论证。提请县政府审议制发时,须同时报送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情况、风险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
严把质量关。严格把握合法性审核质量,探索建立由司法局主导、政府相关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等共同参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履职,逐条逐句严格细查,严把审核质量关。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严把“统一关”。严格落实备案清理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流程,严格落实30天的报备时限,坚持“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备案审查事后监督作用。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与动态清理相结合、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原则,组织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更好地推动规范性文件落实落地。(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