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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法院“拒绝不良行为 做守法青少年”普法宣讲进中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近日,山东省烟台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王全伟来到高新区实验中学,为同学们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讲座。此次宣讲活动约有300名师生参加。
 
  宣讲会上,王全伟从法院的职能谈起,让学生们了解到法院是通过审判和执行等工作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得以实现的,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义务教育法》进行解读,使同学们明确这些专门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
 
  宣讲过程中,重点围绕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及危害,告诫同学们坚决不当施暴者,避免成为受害者,学会保护自己;提醒同学拒绝旷课、逃学、打架、斗殴、搞小团体等不良行为,杜绝殴打、辱骂或者故意伤害他人等严重不良行为,以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此次法治教育宣讲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同学们意识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营造了人人懂法、生生守法的校园氛围。下一步,烟台高新区法院将持续关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为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山东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