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法校携手,共育花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教育、预防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9月1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实验中学、烟台高新区杏坛中学两所学校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刘延顺校长为高新区法院四位同志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聘任仪式上,刘延顺校长表示,感谢烟台高新区法院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支持,并将加强法校合作,切实把法治精神落实到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全过程,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受聘同志表示,将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在加强校园法治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等方面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切实预防青少年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平安法治校园建设中贡献法院力量。
下一步,烟台高新区法院将以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为切入口,努力实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形式的多元化、教育资源的共享化、教育内容的特色化,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