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关乎每一个人。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以促进邻里和睦为出发点,成功调解一起邻里间因噪音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促使上下楼邻居化解矛盾、握手言和,在法理和情感方面都达到了良好效果,维护了邻里关系和谐。
王某与张某系上下楼邻居。2022年4月10日深夜,王某在张某的楼上房内制造噪音,已超过附近邻居容忍的正常限度,故张某上楼要求王某“小点声”。王某非但不听,反而用其家中的衣架将张某家的防盗门损坏。近日,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防盗门财产损失400元和重新购置并安装防盗门费用2000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
法官本着邻里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认为调解是本案的最佳解决方式,既能化解纠纷又能解开双方心结,促进邻里关系和谐。因双方当事人都在外地,不方便到庭,法官通过电话多次组织调解,从法理方面和邻里感情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双方珍惜邻里情谊,多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包容,理性解决问题。王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过错和给邻居造成的不良影响,主动向张某赔礼道歉。最终,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当庭赔偿张某财产损失400元,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
即墨法院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通过依法妥善化解群众身边的“小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