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济南槐荫法院西客站法庭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警、司多方联合,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事故赔偿案,获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农民工高空坠落引发的工伤事故纠纷
周一一大早,兴福街道诉讼服务工作站就接到辖区国际医学中心警务站的电话,原来在附近一处建筑工地,多名建筑工人抬着受伤的工人到现场“讨说法”。调解员担心引发极端事件,马上与警务站民警一起赶到现场。
工地现场,伤者老王裹着被子躺在担架上,伤者家属正在情绪激动地讨说法。通过现场了解,当事人一方在工地上从事高空作业摔下,全身二十多处骨折住院一个多月。施工方强调费用可以走保险,但不想前期垫付。了解清楚现场情况后,调解员联系了槐荫法院西客站法庭,希望法官给予专业法律指导。西客站法庭迅速反应,马上派出员额法官李明亮以法行槐荫志愿者的身份,深入基层提供司法服务和纠纷化解。在办事处综治中心召集下,西客站法庭、司法所专职调解员还有警务站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解组,马上开始解决问题。
“法、警、司”三方联动联调
近年来,城市建设发展加速,工伤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数量也在逐年增多,这类案件往往存在伤者索赔过程中取证不足、要钱困难的问题。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工伤事故纠纷,对伤者算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因为和起诉相比,可以更快速的拿到结果。
法律规定,工伤事故可以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由于诉讼或仲裁程序,要求工人需提供存在劳务或事实劳务关系的证据,而部分施工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工资也普遍是按日计算、工程完工后结算,且支付方式多为手机转账或者现金支付。一部分工人也无法证明,他们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事故发生或治疗结束180天以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且需要繁琐的证据提交。当事人往往没有耐心等待,或者担心出现施工方推诿,故而采取其他不合理的维权方式。
联合调解组对老王应得到的赔偿金额进行了依法依规地计算,再结合双方的责任分配,最终得出双方都满意的金额。这种责任分配方式,得到了双方的认可,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从“事后调解”到“调解前置”
从警察接案到司法所同步出警,现场调解以后,源头治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也能够减少公安、法院办案的压力。
兴福街道位于槐荫区西客站片区,辖区有国际医学中心、京沪高铁济南西站交通枢纽、地铁线路等重点项目建设,也容易产生一些劳务纠纷。通过与法院、警务站联动,由“事后调解”转变为“调解前置”,多起案件在源头化解。
兴福街道联合区法院,积极对接人社、住建、司法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矛盾积极地呼吁各个部门一起参与,从源头介入化解。
警司诉三方联调工作室和诉讼服务工作站,就是公安、司法、法院和街道四方共建实现和谐稳定的典范。瞄准当前法治建设多头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外联法治资源,内聚服务职能,切实把法治引领、社会影响力、群众满意度拉升到更高水平。
工伤事故的调解具有特殊性,需要丰富的调解经验和强大的控场能力。法警司三方联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经验,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调解效果。
多元共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槐荫区法院西客站法庭发挥矛盾纠纷前沿化解作用,通过辖区内设立的诉讼服务工作站,不断加强对辖区内基层解纷力量的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通过制作常见案件类型调解指引,支持和规范基层解纷力量。
人民法庭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中,首先是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延伸基层直面矛盾纠纷;其次通过辖区内设立诉讼服务工作站,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环节贯穿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更有效地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槐荫区坚持党建引领,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槐荫区法院找准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责定位,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法院主抓、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转变,有效扭转了法院冲在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案件数量连续螺旋上升、居高不下的困局。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及时高效解决基层治理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