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经济赔偿纠纷时有发生,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双山法庭巧用“法庭教育”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基本案情:
小王(被告)曾是某教育培训机构(原告)的员工,负责招生及外语授课。因为对小王的工作不满,加之公司受疫情影响效益不佳等原因,该公司选择与小王解除劳动关系。但双方的“分手”却并不那么愉快,离职时小王并没有交回在原告公司工作时使用的授课软件账号和密码。原告公司为了不影响教学进度,聘请第三方解锁并产生了一笔不菲的费用,纠纷由此产生。
为了达到较好的调解效果,办案法官选择“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一方面从专业角度为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友善沟通。考虑到被告小王是一名职场新人,在工作中确实有得过且过的“躺平”心态,与同事们相处的也并不融洽,办案法官用温和、平顺的态度语气,从其个人发展角度出发,对其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让其明白要多从自身查改问题,思考为何自己在工作中逐渐失去领导及同事们的信任,引导年轻人培树忧患意识,提升自我价值,杜绝职场“躺平”,努力成为职场精英。
法官耐心的教育和调解,使小王逐渐认识到自身问题,态度也有了巨大转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王补偿原告公司解锁账号支出的部分费用,双方争议当庭解决完毕。
该案在查明案件事实后,通过法庭教育,既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促进案件的调解和矛盾的化解,又树立司法权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庭的庄严和公正,起到审理一案、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也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